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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变更为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贷款”)成立于2011年4月12日,是经山东省政府金融办审批,由国有独资公司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联合区内其他七家法人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在济南市市区范围内合法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专业化贷款企业,2015年11月26日成功挂牌“新三板”,成为济南市首家,山东省第二家挂牌“新三板”的小贷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在济南市市区范围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股权投资;委托贷款;不良资产处置收购;金融产品代理销售。
发展愿景:始终以发展小微金融为战略目标,以防范风险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业务发展为主线,以服务区内“各大园区”为宗旨,强化管理、注重投放、以实现款规模、盈利水平双丰收。
逐步开展股权投资、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金融产品代理销售等业务,力争五年内将公司打造成山东省小贷行业的标杆型龙头企业,在全国小贷行业内享受较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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